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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文


開放式建築物之斜屋頂局部構材及外部被覆物承受之設計風壓 $p$,依下式計算:
$$ p=q\left(h\right)GC_{pn} \tag{4.5} $$
式中 $q(h)$ 為平均屋頂高度 $h$ 處之風速壓,依2.6節之規定計算; $G$ 採用普通建築之陣風反應因子,依3.3節之規定計算;淨風壓係數 $C_{pn}$ 見圖4.5(a)、4.5(b)、4.5(c)。

解說


本節之計算式係按ASCE 7-22規範之規定。對於所有高度之開放式建築物,其屋頂面上各區域所受風壓以淨風壓係數考慮,圖4.5(a)、4.5(b)、4.5(c)為開放式建築物之單斜、雙斜、谷型屋頂局部構材及外部被覆物之淨風壓係數 $(C_{pn})$ 示意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