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6 風速壓
條文
各種不同用途係數之建築物在不同地況下,離地面z公尺高之風速壓 $q(z)$ 依下式計算,其單位為 $kgf/m^2$。
$$q(z)=0.06K(z)K_{zt}\left[IU_{10}(C)\right]^2 \tag{2.4} $$
其中,$K(z)$ 稱為風速壓地況係數,此值為離地面 $z$ 公尺之風速壓與標準風速壓(地況C,離地面10公尺處)之比值,依下式計算:
$$K(z)=\left\{\begin{matrix}2.774\left(\frac{z}{z_g}\right)^{2\alpha} & z>5\ m
\\2.774\left(\frac{5}{z_g}\right)^{2\alpha} & z\le5\ m
\end{matrix}\right. \tag{2.5} $$
各種地況種類之 $\alpha$ 值及梯度高度 $z_g$,照表2.1規定。
$K_{zt}$ 稱為地形係數,代表在懸崖近頂端處、獨立山脊或山丘之上半部之風速局部加速效應。若此懸崖、獨立山脊或山丘高度 $H$ 較上風側3.22公里內地形高度超過兩倍以上,且 $H$ 大於4.5公尺(地況C)或18公尺(地況A或B),且此懸崖、獨立山脊或山丘在上風側 $100H$ 或3.22公里(兩者取小值)內沒有類似高度之障礙物,且 ${H}/{L_h}\geq0.2$ (見表2.22(a)),則 $K_{zt}$ 可依下式計算:
$$K_{zt}=\left(1+K_1K_2K_3\right)^2 \tag{2.6} $$
其中,$K_1$ 、 $K_2$ 、 $K_3$ 為地形係數參數,分別依表2.22(a)、表2.22(b)、表2.22(c)決定之。
若當地地形並不符合上述要求,可作合理假設後,再依式(2.6)計算,或根據可信賴之試驗或文獻結果計算 $K_{zt}$。
解說
風吹至建築物上而完全靜止時,對建築物產生之壓力稱為風速壓 $q$ (velocity pressure),其與風速 $U$ 的關係如下:
$$q=\frac{1}{2}\rho U^2 \tag{C2.14} $$
其中 $\rho$ 為空氣的密度,取溫度25°C及一大氣壓力下之條件,上式右邊變為 $0.06U^2$。
高空中之梯度風速是不隨地面糙度而變化的,因此已知某地況種類某高度之風速,即可推求任一地況下任一高度之風速。譬如假設地況C高度10公尺處的風速為 $U_{10}(C)$,則高度300公尺處之梯度風速由式(2.1)為 $U_{10}(C)\left({300}/{10}\right)^{0.15}$ ,即 $1.666U_{10}(C)$ 。故任一地況,高度z處之風速可由 ${U_z}/{U_g}=\left({z}/{z_g}\right)^\alpha$ 求得為 $1.666U_{10}(C)\left({z}/{z_g}\right)^\alpha$ ,則
$$q\left(z\right)=0.06\left(1.666\right)^2\left(\frac{z}{z_g}\right)^{2\alpha}\times\left[IU_{10}\left(C\right)\right]^2=0.06K(z)\left[IU_{10}(C)\right]^2 \tag{C2.15} $$
其中 $K(z)$ 如式(2.5)所示,稱為風速壓地況係數,與地況種類有關。為保守計,當高度小於5公尺時,採用5公尺處之風速壓地況係數。
此外,式(2.4)亦含有用途係數 $I$,對需以100年或25年回歸期設計之建築物給予適當的 $I$ 值,如2.5節之規定。
地形係數 $K_{zt}$ 代表在懸崖近頂端處、獨立山脊或山丘之上半部,假設風沿最陡坡吹襲所造成之平均風速局部加速效應,其值由式(2.6)決定。其中參數 $K_2$ 與加速效應之水平衰減率有關,列於表2.22(b)中,由下式計算而得:
$$K_2=\left(1-\frac{\left|x\right|}{\gamma_2L_h}\right) \tag{C2.17} $$
其中,x為表2.22(b)中的建築物位置,$\gamma_2$ 為水平衰減係數,其值由表C2.2決定。參數 $K_3$ 與加速效應之垂直衰減率有關,列於表2.22(c)中,由下式計算而得:
$$K_3=e^{-\frac{\gamma_3z}{L_h}} \tag{C2.17} $$
其中,$\gamma_3$ 為高度衰減係數,其值由表C2.2決定。參數 $K_1$ 與地形特徵和最大頂端加速有關,列於表2.22(a)中,由下表計算而得:
表C2.2 水平衰減係數與高度衰減係數表
| $\frac{K_1}{(H/L_h)}$ | $\gamma_3$ | $\gamma_2$ | 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地況 | 上風側 | A或B | |||
| A或B | C | ||||
| 懸崖 | 0.75 | 0.85 | 2.5 | 1.5 | 4 |
| 山脊 | 1.30 | 1.45 | 3 | 1.5 | 1.5 |
| 山丘 | 0.95 | 1.05 | 4 | 1.5 | 1.5 |
在上述計算中,若 $\frac{H}{L_h}>0.5$ ,則計算 $K_1$ 時採用 $\frac{H}{L_h}=0.5$ ,計算 $K_2$ 和 $K_3$ 時採用 $L_h=2H$。